司法拍卖“分拆处置”新模式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创新大宗动产分拆处置新模式,针对瓶装白酒易挥发损耗、不宜长期存放的特性,在摸索采取传统拍卖模式处置效果不佳的情况,借鉴处置大宗上市公司股票的分拆拍卖模式,以契合市场上消费者购买瓶装白酒的消费习惯,成功处置多批次、年代久的酒产品并取得良好成效,值得其他拍卖企业及有关机构学习借鉴。

 

案件9:重庆市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王某某责令退赔、罚金案

——探索大宗动产分拆处置新模式

 

一、案件索引

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关键词

瓶装白酒 传统拍卖 分拆处置 递减式降价

三、基本案情

被执行人重庆市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王某某责令退赔、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在案件侦查期间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重庆市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瓶装酒123件(标识为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出品的“壶中岁月”酒,规格每件6瓶*500ml)。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7日委托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酒厂”)对扣押的瓶装酒123件进行鉴定,剑南春酒厂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鉴定意见书》,证实委托鉴定的瓶装酒均系该公司生产,但多年前已停产,当年出厂参考价为288元/瓶。人民法院按程序进行司法拍卖,采取打包整体拍卖的传统模式,经一拍、二拍以及变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2023年11月20日变卖流拍后,人民法院征询债权人代表是否接受以物抵债,2024年1月10日债权人代表向法院出具书面声明,拒绝以物抵债。人民法院认为,涉案白酒虽经司法拍卖均以流拍告终,但不可否认的是,涉案白酒确属有价值的财产,并非完全无法变现,如继续扣押在司法机关长期无法处置,因保管场所储存条件限制,长期存放容易导致酒水挥发变质;而简单退还被执行人后放任自流,则会导致被执行人的责任财产流失,损害债权人利益。如何继续处置涉案白酒予以变现成为摆在执行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

四、执行结果

为及时有效处置该批白酒,人民法院与某交易平台借鉴上市公司股票的分拆处置经验,对涉案123件瓶装白酒分拆拍卖的技术可行性展开会商,并就成交规则、成交后物流、保价等后续细节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研究制定了允许买家以1瓶为最小单位参与竞买,竞买数量由买家自由申报,买家根据申报数量缴纳相应保证金,并设置“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复合型成交规则的分拆处置方案。嗣后,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6日采取分拆处置模式,将涉案白酒在拍卖平台上架拍卖。经过四轮拍卖和多次竞价,共吸引81人报名参与,近3万人围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将123件剑南春瓶装白酒全部处置完毕,最高溢价率达到63.57%。

五、典型意义

本案是重庆市首例创新大宗动产分拆处置新模式,成功处置多批次、年代久的酒产品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典型案例。针对瓶装白酒易挥发损耗、不宜长期存放的特性,人民法院在摸索采取传统拍卖模式处置效果不佳的情况,借鉴处置大宗上市公司股票的分拆拍卖模式,以契合市场上消费者购买瓶装白酒的消费习惯。通过与某交易平台协作,在全市率先探索特殊大宗动产“分拆处置+无保留价递减式降价”的司法拍卖新模式,成功推动大宗瓶装白酒在较短时间内全部处置完毕。该创新做法既实现资产的集中快速处置,又保障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为司法拍卖大宗动产开拓了全新路径。

 

 

来源:重庆高院

 

 

 

创建日期:2025年5月26日